前幾天妻子突然說我這個警察老公就是個“騙子”,“騙”了她30多年!
仔細想想,有點“道理”。
1993年10月1日,我們結婚。我當時還是西安鐵路公安處宣傳科的一名科員,主管宣傳。那時候沒有雙休日,國慶兩天假,加上一個星期天,共3天,再加上婚假、晚婚假、調休假等等,加起來我們能休一個多月?;榍按蛩愫?,我答應帶新婚妻子到我當時銀川的老部隊看看老領導,到《銀川晚報》和寧夏軍區會會老同事,順便到滾鐘口、沙湖等景區游玩。
但結婚第三天晚上,單位同事田文騎車登門告知:轄區寶雞車站派出所連破數起毒品案和偽造鐵路乘車證大案,新郎官10月4日一大早須趕到單位上班。軍令如山倒,我趕去單位上班,時至今日快退休了婚假也沒有休。
干宣傳工作至今40多年沒“挪窩”,特別是當了單位“小頭頭”后,能正常休個雙休日都感覺是個奢侈?,F在妻子都退休了,我這個“騙子”答應的銀川游計劃仍然未能兌現。
1995年5月下旬到6月上旬,我連續出差近一個月,東至河南,北至山西,南至湖北,西至甘肅,加上大半個陜西跟訪兩起案子,一起“任紅麗麻醉搶劫案”,一起“5·23華山雷管被盜案”,出差前答應妻子好好的,6月1日回來一天我們一起陪孩子去公園?!膀_騙”妻子也就算了,6月1日我沒能回來,連孩子也“騙”了。還好我這個“騙子”功夫沒有白費,中央電視臺新聞聯播一周之內播出了我拍攝的這兩條新聞,一個31秒,一個15秒。報告文學《紅顏劫案》也在當年獲獎。
說實在的,我這個“騙子”騙家庭太多太多,諸如參加孩子的家長會,陪妻子參加她同事婚禮,我們雙方家庭聚會等等,每次都答應得好好的,但基本上每次都爽約了。記得有一次,好不容易有時間參加孩子的家長會,但到了學校,竟不知孩子在哪個班。
不過,每當我這個“騙子”的手稿變成鉛字,或從廣播電臺傳出聲,每當我拍攝的圖片印發在報紙雜志上,每當我拍攝的圖像新聞在電視臺播出,或是我每每帶著獎章證書等榮譽回家時,親朋、好友、鄰里、同事都會分享這些成果。這個時候,妻子的幸福感總是滿滿的。
既然幸福,妻子說,那就嫁“騙”隨“騙”吧。
(作者單位:西安鐵路公安局西安公安處)